新京报(吴伟)10月23日,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新闻发言人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新闻发言人王翔介绍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事务委员会目前共有54个基层立法机构,覆盖31个省份。市政府和地方政府。王翔介绍,今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基层立法局成立10周年。 9月28日,赵乐际主席参观朝阳驻京联络办公室,走进南磨房市人大代表院(立法联络办公室),与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深入交流。他强调,要全过程践行人民民主,密切联系人民群众,充分吸纳民意,调动人民智慧,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迄今已设立54个基层立法机构,覆盖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。省、市人大设立7800多个基层立法机构,就214件法律草案、立法规划和报送审查征求意见6.6万余条,多件获得通过。王翔表示,基层立法窗口为各界人士表达诉求提供了畅通的渠道。立法举措,反映社情民意,凝聚人心把人民群众的“金点子”放在“直达列车”上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组织多家中央媒体记者前往天津、广东等地区各基层立法窗口走访调研,深入了解并积极介绍当地典型经验和基层立法窗口建设的重要作用。下一步,我们将加强与基层立法媒体的沟通,共同推动立法全过程的宣传解读,共同讲述全过程人民的民主故事,让立法活动更加接地气,监测人民情绪,调动人民智慧,造福人民生活。编辑:刘梦洁、校对:陈迪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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