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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、青海两省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外国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– 新京报

新京报讯 据山西省、青海省人民政府财政部网站消息,《财政部关于实施旅客境外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)和《海关总署关于旅客境外购物离境退税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)海关)。根据2015年第25号公告和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),将离境退税实施方案报送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。境外旅客浦政策购买,并将在审核后提交。自2026年1月1日起,山西、青海两省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实行外国旅客离境退税政策。编辑 申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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